全市各普通中小学、乐昌职中、启智学校:
《乐昌市2023年中小学教育事业计划》经局党组会议审核通过,现予以下达,请贯彻执行。
各学校须严格执行事业计划,在实施计划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汇报。如需调整,须报局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附件:1.乐昌市2023年小学教育事业计划.xls
2.乐昌市2023年初中教育事业计划.xls
3.乐昌市2023年高中教育事业计划.xls
乐昌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0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