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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

  根据乐昌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乐财教〔2024〕4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校2025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详见附件)。此款列2025年“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好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省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正常运转支出。并严格按照有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

  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10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含提高寄宿制学校等公用经费水平)”,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2025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安排表



  乐昌市教育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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