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乐昌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乐昌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6日
乐昌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教育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锻造培育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的。经研究,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曾培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曹远翔(局党组成员)
谢海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瑞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斌(局党组成员、招考中心主任)
余春荣(局党组成员、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谢 冲(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钱 勇(教育纪工委副书记)
罗胜全(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
钟粤元(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人)
余丽华(局办公室主任)
何 思(局人事股股长)
王伟伟(局职成股股长)
邓秀园(局基财股股长)
彭丽媛(局体卫艺股股长)
曾志强(局基础教育股负责人)
黎静颖(局审监股负责人)
谢经荣(中国教育工会乐昌市委员会常务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股,由曹远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有何思、王瑜,办公室负责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日常事务。
二、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方案,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始终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和第一要求,将师德师风建设贯彻落实到教师管理各环节,贯穿于教育教学管理各方面,坚决纠正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乐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三、目标任务
(一)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引导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期望。
广大教师要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初心,担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懈奋斗。
认真学习和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执教,严守教育教学纪律,以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二)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
广大教师应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要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努力成为为人民服务的践履笃行的典范。使广大教师争当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三)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训工作的首位,贯穿于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着力培养和提升教师师德素养。一要加强教师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教育,提高教师思想政治觉悟,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以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为主要内容,开展经常性师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将准则和师德规范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
(四)完善师德师风的制度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市的实施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要求,制定了《乐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乐昌市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举报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解决学校“慵、懒、散”等问题。
强化师德承诺制度。一是开展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新教师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时,同时签订师德承诺书;二是学校每学期需组织全校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
完善教师师德档案。学校要为教师建立个人师德档案,完善师德档案内容。师德档案中有个人政治荣誉证明材料、师德承诺书、师德考核结果、师德自查报告、整改方案、师德论文、师德教育总结等,真实反映教师的师德表现。
(五)树正面典型立师德标杆
开展“四有”好老师、“师德师风模范教师”评选活动和师德警示教育。为了展现师德建设的成果,寻找师德模范典型,每年7月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四有”好老师、“师德师风模范教师”评选活动。为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各校要组织以案明纪的警示教育。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典型案例和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查处公开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分析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明纪、以案为鉴。
组织“四有”好老师、“师德师风模范教师”代表先进事迹报告会。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成果,唱响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展现新时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宣传师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全市范围组织“四有”好老师、“师德师风模范教师”代表先进事迹报告会。
(六)完善师德监督检查机制
各校(园)建立健全师德考评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各校(园)要面向社会公开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电话、设立师德举报网络平台、向学生、家长发放师德评议表等。
四、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青少年宫以及教师发展中心等机构的教师。
五、整治内容
《乐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中规定的情形。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至7月)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师德师风规范治理年实施方案,各校(园)要相应制定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召开会议、业务学习、橱窗展板、广播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师生齐参与,家长均知晓。
2.制定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制定《乐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附件6)、《乐昌市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举报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附件7)、《乐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附件8)。
3.向学生家长印发《乐昌市教育局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2),构筑有效家校联系平台,践行良好师德师风建设。
(二)学习教育、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8月至9月)
1.认真组织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法》等。
2.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师师德日常行规范等相关要求,开展教师师德行为自查,制定整改清单,建立工作台账。
(三)选树典型、警示教育阶段(2022年9月至11月)
1.评选“四有”好老师、“师德师风模范教师”。各级各类学校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等重要论述精神学习,继续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引导广大教师从“被感动”到“见行动”,在教育系统掀起争做“四有”好老师、“师德师风模范教师”的热情。
2.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各校要组织以案明纪的警示教育。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典型案例和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查处公开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分析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明纪、以案为鉴。
3.开展“四有”好老师、“师德师风模范教师”表彰活动。教师节期间开展“四有”好老师、“师德师风模范教师”表彰活动,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组织“四有”好老师、“师德师风模范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
4.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2022年9月,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同时开展师德征文和微视频征集活动。
(四)总结提高、巩固成果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
1.认真查漏补缺。各地各校严格对照目标任务,认真查找工作不足,集中力量查漏补缺;广大教师要认真对照自查自纠情况和整改清单整改是否到位、师生是否满意,及时提升整改水平;开展师德档案全面检查。
2.及时总结提高。各校对2022年师德师风规范治理年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不足之处进行认真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健全长效机制,补齐工作短板。各学校于2023年1月15日前把工作总结报送教育局人事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教育局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乐昌市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教育纪工委副书记和分管人事股领导担任,审监股、督导室、人事股、党工委办、局办公室、职成股、基教股、体卫艺股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人事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工作、督导检查、听取汇报,推动各项任务目标及时落到实处。各校要迅速部署此项工作,及时宣传发动,职能部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层层抓落实;教师全员覆盖,人人知晓,主动参与;营造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紧扣问题整治。教育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要通过受理举报、查阅资料、走访了解、随机抽查、逐级检查核查等方式,着眼弊革风清,净化教育环境。在具体工作中,要避免形式主义,会同宣传部门强化正面宣传,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密切关注舆情发展,严防借机恶意诋毁、炒作。对于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出重拳、下猛药”,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和曝光一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反面典型,形成强力震慑和高压态势。
(三)督导保障实效。教育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要对所属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随机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帮助提醒,严把质量关,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于组织工作不认真、受理查处举报不及时、专项整治不到位的学校,要责令其立即整改。逾期完不成任务、达不到要求、群众不满意的学校,要对校长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责任。
(四)构建长效机制。各学校(单位)要结合本次专项治理,认真梳理,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对师德违规问题源头、过程、出口全过程管理。
八、严肃问责
(一)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三个档次。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师师德承诺书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的教师,无论情节轻重,均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且5年内禁止参与各类评先评先、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各年度师德考核结果确定后,由教师本人签字确认。
(二)教育局将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学校管理的考核内容。凡对相关规定置若罔闻、对市教育局三令五申毫无戒惧的,经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涉及人员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问题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督导暂行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党纪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各学校(单位)要始终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充分认清当前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执行师德师风铁律,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局建立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0751—5556346(人事股)
0751—5567930(审监股)
附件:
4: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线索情况统计表.xlsx
7:乐昌市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举报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doc
8:乐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