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已于5月1日起开始实行调整后的生育保险新政策,各项生育待遇有了大幅提升。
调整后的生育保险新政策将三孩生育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大幅提高了职工生育保险结算标准,同时为进一步减轻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跑腿”“垫资”负担,从5月1日起,生育医疗费用均可在医院收费窗口“一站式”直接报销,不需要垫资和返回报销。此外,同步开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就医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联网直接报销。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 徐翠:例如,产前检查调整前,发生的核准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为850元,二级医院950元,三级医院1100元。调整后,不分医院等级,直接按项目结算,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住院分娩、人工流产、引产等生育待遇均大幅提高。
据了解,为了提高生育保险参保率,市医保局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征缴,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由原来的2.6万人增加到3.1万人,增幅达19%,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