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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结果公示)乐昌市坪石镇2013年第二批保障性住房承租对象资格

乐昌市坪石镇2013年度第二批廉租住房承租对象

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精神,确实解决我市坪石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现市政府决定进行2013年度乐昌市坪石镇第二批保障性住房分配安置工作,根据《乐昌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属乐昌市坪石镇管辖的非农业常住户口(含两矿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人均居住套内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均可申请。

经调查核实,按可分配户数、户型,现将符合申请条件的2013年第二批30低收入户(含部分低保户)住房困难家庭拟分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张贴于乐昌市坪石房管所大门口、坪石镇人民政府大门口、老街社区回龙庙围墙,河西农贸市场。如对公示名单的人口、经济收入、住房情况有异议的,请于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前致函或致电坪石房地产管理所。

联系电话:07515527866    5522292

 

 

乐昌市房地产管理局

O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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