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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乐自然资建字第440281202300043号)的公告

  我局于2023年8月7日核发乐昌市乐城昌山南路乐意花园B幢A座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乐自然资建字第440281202300043号),因该加装电梯筹备小组向我局提交用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意见表》伪造业主的签名及指纹,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第二款,应当予以撤销。据此,我局决定撤销乐自然资建字第44028120230004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我局决定注销乐自然资建字第44028120230004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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