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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委2021年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召开

  7月23日,市文明委2021年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韶关市文明委2021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新一轮广东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传达了韶关市文明委会议精神,宣读了《关于表扬2019-2020年度乐昌市文明村的通报》,表彰了获得“广东省文明单位”“韶关市文明单位”“韶关市文明村镇”“乐昌市文明村”等荣誉称号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沈河民充分肯定了我市创文整改复查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文明创建工作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全面部署了我市今年广东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沈河民强调:

  ■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深化普及推广,丰富活动融入生活,深化志愿服务活动,全力推进诚信建设,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形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要以城市品质提升为抓手,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宜居宜业水平。

  ■要以坚持文化惠民为导向,推进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打造文化厚重的清和乐昌。

  ■要以文明共建共享为目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创建,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行动,打造和谐共享的城乡环境。

  ■要以建章立制为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构建长效创建机制,开启乐昌精神文明建设新篇章。

  在家的市四套班子成员、法检“两长”、市纪委副书记,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宣传委员,市直、条管和省韶驻乐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受表彰单位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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