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2020〕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乐昌市水务局组织开展了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划定了上廊水、龙山水、廊田水河道管理范围,现将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予以公告。
一、划界范围
本次划界范围为上廊水、龙山水、廊田水三条河流。
1.上廊水划界范围为上游九峰镇的涂木冲至下游两江镇两江中学附近汇入九峰水河口,划界河长为19.42km;
2.龙山水划界范围为上游廊田镇的赤水村至下游廊田镇镇区汇入廊田水河口,总划界河长14.04km;
3.廊田水划界范围为上游五山镇郑家小组至下游廊田水长来镇汇入武江河口,划界河长为47.32km。
二、划界标准
本次上廊水、龙山水、廊田水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划界标准参照《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划定:
1.上廊水、龙山水、廊田水设堤防段,堤防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取堤防、护岸背水侧堤脚线外偏5-10米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2.山区无堤防段河道管理范围为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
三、河道管理范围
1.上廊水、龙山水、廊田水有堤防河段:左右两岸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外延5m为河道管理范围;
2.上廊水、龙山水、廊田水无堤防但已建护岸或规划护岸的河段:左右岸现状护岸轴线往外偏移10m为河道管理范围;
3.其余无堤防且无规划堤防河段: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
四、河道管理要求
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和堤防安全的建设或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附件:
乐昌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