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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关于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收官的公告

  根据国家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相关要求,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的工作,原则上2020年11月30日前结束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请受理。

  请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尽快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请、办理补缴。逾期不提交申请、不办理补缴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补缴权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退役士兵个人自行承担。详情请咨询乐昌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工作专班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751-5570616。


  附件: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申请材料清单


  乐昌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

  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申请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安置介绍信(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4.若截至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有参保记录,需提供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原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困难人员需要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政策的相关人员,可按照要求携带上述材料1-6在乐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取《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本人现场填写并签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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