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经我局受理、审核,以下人员符合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申领条件: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
公示期间,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公示的申领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培训股
邮编:512200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