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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单位名称:乐昌山莲餐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乐昌市乐城人民南路38号内

  法定代表人:余朋

  单位主要负责人:王俊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2年 7月8 日,我局接到多名工人投诉,反映乐昌山莲餐饮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人工资行为,我局于2022年 7月 13日对投诉者反映的问题立案进行调查,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并多次电话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余朋和实际负责人王俊,但余朋与王俊未在约定日期到我局配合调查,也未委托有关人员到我局协助处理。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于 2022年 8月26日17时30分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法定代表人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

  联系人:赵志毅             联系电话:0751-5556465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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