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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乐昌市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的通知

  为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发展,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一主多元”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作用,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22〕512号)精神,我市拟建立一个市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1个市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我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乐昌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实施主体。

  二、具体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拥有自主产权或租赁合同期不少于5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有建设网红直播间的场所。

  2.申报主体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基本条件。

  3.申报主体依法依规从事与农业相关的经营服务活动,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专职人员对接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并承担负责市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日常管理工作。

  5.具有专门技术团队并承接过市级或省级科技项目的主体优先

  三、遴选程序

  1.申报单位认真编制自愿承接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申报书、场所稳定的立足依据(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法人对财政资金依法依规使用的承诺等内容,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如法人证书、图文资料等(申报单位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资信证明、近两年财务报表、场地稳定的立足依据文件、对财政资金依法依规使用的承诺函、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荣誉称号、品牌建设等相关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一式3份。纸质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于2022年12月9日下午下班前统一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科教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丽娟,联系电话:5507173)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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