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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财政局2022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监督职责,严肃财经纪律。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22年乐昌市财政局投入检查力量23人,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乐昌市第一中学、乐昌市第二中学、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乐昌市城关中学、乐昌市乐城第二小学、乐昌市河南小学、乐昌市新时代学校、乐昌市沙坪镇中学、乐昌市五山镇中心学校、乐昌市廊田镇中心学校、乐昌市坪石镇金鸡小学、乐昌市白石镇中心学校、乐昌市北乡镇中心学校、乐昌市第四中学、乐昌市乐城第一小学、乐昌市梅花镇中学、乐昌市秀水镇中心学校、乐昌市云岩镇中学、乐昌市长来镇中学、乐昌市第三中学、乐昌市梅花镇中心小学、乐昌市乐城第三小学、乐昌市大源镇中心学校、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乐昌市三溪镇中心学校、乐昌市沙坪镇中心小学、乐昌市云岩镇中心小学、乐昌市庆云镇中心学校、乐昌市坪石镇老坪石中心学校、乐昌市乐昌实验学校、乐昌市乐园小学、乐昌市坪梅小学、乐昌市坪石实验学校、乐昌市乐昌小学、乐昌市启智学校、乐昌市凤凰小学、乐昌市果育小学、乐昌市坪梅中学、乐昌市关春中学、乐昌市长来镇中心小学、乐昌市九峰镇中学、乐昌市两江镇中心学校、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乐昌市青少年宫等教育系统下属44个单位进行了2021年度的会计评估监督专项重点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凭证等必要的检查程序,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

  从检查情况看,44个被检查单位会计核算总体较为规范,基本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但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会计资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正确、不及时;内控制度不健全;合同签订不规范;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按照有关制度要求提出了检查建议,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自查、逐一落实整改,加强内部财经管理,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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