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22〕512号)文件要求,并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计划再培育一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业务范围
乐昌范围内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种植业和畜牧水产领域中有一定规模,愿意参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等科技示范活动的,能够起到示范展示、指导培训、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资格条件
1.积极配合完成农业主推技术的应用。
2.规章制度完善,管理科学规范。要求主体成立3年以上,具备正常经营条件,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50平方米以上),规章制度上墙,无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在当地种植业或畜牧水产行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3.自愿参与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要求主体服从市农业农村局的管理,积极主动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培训、现场观摩等主推活动等各项任务。
4.原则上应有一定的基础。要求主体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有经济能力配合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培训观摩工作。
5.要求主体产品具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5.其他佐证材料
三、遴选程序
主体提交申报材料→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专家评审→公示→签订任务合同→开展项目实施。
公示时间5天,请符合条件有意参加遴选的主体于2023年4月4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资料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科教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丽娟,联系电话:0751-5507173)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