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我局决定按规定就《乐昌市新增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简要说明
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同步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我市结合相关规范和政策的最新要求,新增了庆云镇桐木冲饮用水水源地、庆云镇下黄村付家村饮用水水源地、白石镇三界圩饮用水水源地、白石镇涧水饮用水水源地、云岩镇巴石山塘饮用水水源地、秀水镇大罗岭饮用水水源地、坪石镇茶坪饮用水水源地、乐城街道月坵饮用水水源地、廊田镇仔鸭冲饮用水水源地、廊田镇老虎头山饮用水水源地、长来镇前溪村鸡岭饮用水水源地,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和部门、专家等意见形成了《乐昌市新增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30;
(二)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昌山西路77号乐昌市水务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9名,由市民代表5名、企事业单位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1名组成。其中:市民代表及企事业单位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分别由市人大、市政协、市科协推荐。
听证代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的,不受前款第(二)(三)(四)项限制。
四、旁听人的名额及产生方式
旁听人名额为8名。乐昌市水务局在旁听名额限额内,按照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
五、新闻媒体采访人员报名方式
新闻媒体要求采访或旁听听证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乐昌市水务局报名。
六、听证代表、旁听人、新闻媒体报名方式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后);
2.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报名方式:
通过乐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echang.gov.cn/)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连同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通过现场递交(正常上班期间)以及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人员应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5月30日至6月7日(听证代表、旁听人、新闻媒体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昌山西路77号乐昌市水务局3楼水资源水电与法规股;
报名邮箱:lcsndg@163.com;
联系电话:0751-5554872。
附件:1.听证代表报名表
乐昌市水务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