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农业农村局对部分行政处罚罚没物品以处置形式进行处置,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竞购。
一、处置标的物和购买人限制
本轮处置标的物分为3个包。
(一)处置包1:需实名购买的限制使用农药,物品数量及外观照片详见附件1。
保护性处置底价为:人民币30元,处置上限价为:人民币200元。
购买人应具备以下资质的其中1种,购买人无限制农药经营许可证的,不得将处置物品用于售卖。
1.限制农药经营许可证
2.农业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3.除虫灭鼠服务资质证书
(二)处置包2:普通农药及无需实名购买的限制性农药,物品数量及外观照片详见附件2。
保护性处置底价为:人民币4200元,处置上限价为:人民币5500元。
购买人应具备以下资质的其中1种,购买人无农药经营许可证或限制性农药经营许可证的,不得将处置物品用于售卖。
1.农药经营许可证
2.限制农药经营许可证
3.农业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4.农业服务托管营业执照
5.自然人
(三)处置包3:兽药,物品数量及外观照片详见附件3。
保护性处置底价为:人民币2200元,处置上限价为:人民币52000元。
购买人应具备以下资质的其中1种,购买人无兽药经营许可证或动物诊疗许可证的,不得将处置物品用于售卖。
1.兽药经营许可证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动物诊疗许可证
4.自然人
二、报价函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意向购买人应当在2023年7月14日前,参考附件4格式,将准备好的报价函件以及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递交至乐昌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一股办公室。
三、最终购买人的确定和义务
(一)最终购买人的确定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将在2023年7月18日10点,于乐昌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一股办公室公开进行核验比价,并对符合资质的报价按照从高至低的模式进行排序,选择排序前3的购买人提交给乐昌市农业农村局局党组讨论,由局党组在讨论范围内确定最终购买人。最终购买人确定后,将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
特别规定:
1.多包购买人是指同时对3个处置包进行报价的购买人,单包购买人是指仅对任意1个或2个处置包进行报价的购买人。
2.多包购买人,排序先于单包购买人。
3.同一处置包,单包购买人在报价高于多包购买人报价30%以上时候,排序先于多包购买人,多包购买人转变为单包购买人。
4.多个购买人采用上限价格作为报价的,上限价格报出数量多的优先。多个多包购买人全部采取上限价格报价的,由乐昌市农业农村局协调确定购买人和处置包分配。
(二)最终购买人的义务
最终购买人在收到乐昌市农业农村局通知后,应在14个自然日内凭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缴纳款项,并自行提取处置包的物品。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购买人购买处置包的数量不做限制。
(二)处置物品未做成分含量鉴定,乐昌市农业农村局不对处置物品有效成分及含量负责。
(三)最终购买人在获得处置物品时,部分物品可能已过期。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4日。
六、标的物查看
有意愿的购买人可以在2023年7月10日至7月13日到我局实地查看处置物品。
七、联系人
黄清铨,0751-5507206(非节假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5点至17点30分)
附件: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