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经乐昌市卫生健康局审核,下列103名同志已确认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资格(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31日(10个工作日)。若发现公示名单中有不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可直接向乐昌市卫生健康局或以下各镇(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
乐昌市卫生健康局 0751-5581153
乐昌乐城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卫健组) 0751-5506216
乐昌市五山镇公共服务中心 (卫健组) 0751-5600135
乐昌市梅田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卫健组) 0751-5527362
乐昌市三溪镇公共服务中心 (卫健组) 0751-5813197
乐昌市两江镇公共服务中心 (卫健组) 0751-5741897
乐昌市坪石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卫健组) 0751-5529013
乐昌市梅花镇公共服务中心 (卫健组) 0751-5850655
附件:乐昌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登记表(第99批)
乐昌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