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133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文件规定,经申请,我局受理、审核了一次性创业资助(第三批)、一次性创业资助(第四批)、创业带动就业(第六批)、自主创业社保补贴(2023年第二季度),以下是符合申领条件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9月27日。
公示期间,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公示的申领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1-5560882
联系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邮编:512200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