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乐昌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申请人申请,我局审核,现将乐昌市人才公寓拟同意租住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5571150
联系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三楼309室
邮 编:512200
附件:乐昌市人才公寓拟同意租住人员名单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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