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韶人社函〔2019〕253号)和《关于印发<韶关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96号)有关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的规定,经申报资料评审、实地考察、评估等程序,现对拟认定为乐昌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乐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等5家单位予以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单位简介 | 见习岗位 数量 |
1 | 乐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 机关单位 | 审查代建单位的基本条件,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代建单位招标工作,对代建单位的中标结果进行确认;并与代建单位签订项目代建合同,并依法履行合同;协调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关系,向市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建设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将代建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代建单位编制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申请,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对代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组织资产移交;承担工程资料档案移交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和研究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位于乐昌市乐城广福路98号。 | 3个 |
2 | 乐昌市人民政府坪石办事处 | 机关单位 | 贯彻执行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制订本社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抓好规划的组织和实施,促进本社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负责搞好社区法治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为发展社区各项事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社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按照省政府对煤矿关闭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原企业人员的分流安置及相关的管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待的各项任务,位于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坪南路1号。 | 4个 |
3 | 乐昌市河南小学 | 事业单位 |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教育全面发展。管理本单位义务教育教育教学工作,制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教学计划;落实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目标,位于乐昌市乐城街道西乡街33号。 | 12个 |
4 | 乐昌市乐城第三小学 | 事业单位 |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教育全面发展。管理本单位义务教育教育教学工作,制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教学计划;落实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目标,位于乐昌市先锋街231号。 | 8个 |
5 | 乐昌市关春中学 | 事业单位 |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教育全面发展。管理本单位义务教育教育教学工作,制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教学计划;落实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目标,位于乐昌市梅花镇关春单竹迳关春中学。 | 5个 |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拟认定乐昌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1-5571150
联系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三楼309室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