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乐昌市2023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乐昌市司法局会同乐昌市人民法院、乐昌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经过发布选任公告、接受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公示人员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乐昌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举报和反映。联系方式:0751-5565127。
乐昌市司法局
乐昌市人民法院
乐昌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