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小水电站安全运行监督管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根据《韶关市水务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韶水农水农电〔2024〕13号)文件要求,我市已全面落实了辖区内262家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责任,现将2024年度我市各个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4年度乐昌市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人信息统计表
乐昌市水务局
2024年4月15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