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稳定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做好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及韶关市人社局2025年8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请相关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申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5年9月22日-30日
二、补贴时间段
2025年1月-6月
三、具体办理实施
各镇(街道)做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受理工作:
1. 表格发放、资格审查、资料接收和初步审核。
2. 对申请对象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把关,重点确定其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是否达到审核要求。
3.将申请补贴人员信息录入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并受理,相关纸质材料及时送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审批。(15个工作日完成)
四、审核、审批及资金发放
1.就业局创业就业指导股结合受理情况,重点核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如实办理灵活就业登记;财政是否给予个人资金或补贴购买社保;是否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申请补贴;证件是否伪造;申请补贴资金是否准确。合格的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就业促进股进行审批。
2.局就业促进股结合受理、审核情况,重点针对申请对象是否符合政策方向、申请资金数额进行核查,确定材料齐全、条件符合后,做出审批结论。
3.就业局综合股(财务)按照专项资金申报的相关程序报市财政局审批后送银行发放。(15个工作日完成)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