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浏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关于下达坪石镇三星坪村人居环境整治本级资金的通知(补充公开)

乐财农〔2018〕24号

坪石镇人民政府:

  坪石镇三星坪村属省定贫困村,为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人居环境和出行条件,提升村级文化服务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本级财政资金中安排5万元支持三星坪村修建一个公共文化广场及村道亮化工程。现下达给你镇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三星坪村修建公共文化广场及村道亮化工程。 

  二、本次安排的财政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韶财农〔2005〕133号)的规定实行报账管理。 

  三、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将严格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昌市财政局 

  2018年3月5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