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财农〔2016〕126号
乐昌市扶贫办:
现将韶关市财政局 韶关市扶贫办《转发东莞市财政局、经协办关于划拨韶关、揭阳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的通知》(韶财农〔2016〕207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乐昌市财政局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