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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子女生活费资金用途的通知(补充公开)

乐财农〔2018〕128号 

市扶贫办、市教育局: 

  为加大我市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和覆盖力度,进一步扩展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特惠小额信贷政策措施,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更好的实现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目标。经市政府同意,将在《关于下达2018年度扶贫开发资金(东莞帮扶资金)的通知》(乐财农〔2018〕 92号)的教育救助资金500万元中调整250万元用于我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教育救助资金变更为250万元。 

                          

 

  乐昌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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