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财农〔2016〕102号
大源镇、三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韶财农〔2016〕162号)的精神,现将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各100万元下达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二、此项资金专款用于我市大源镇永济桥村、三溪镇大坪头村2个相对贫困村小型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请大源镇、三溪镇做好项目遴选申报、制定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报市扶贫办审定后实施。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此项资金请列入2016年度“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公益事业(21301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乐昌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