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财农〔2018〕43号
现将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市级奖励资金的通知》(韶财农[2018]5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快资金的统筹分配,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乐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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