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财农〔2017〕107号
乐昌市委农办:
现将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韶财农〔2017〕141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紧工程施工进度及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乐昌市财政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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