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珠三角对口帮扶韶关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韶财农〔2022〕18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珠三角对口帮扶乐昌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乐财农〔2022〕53号)文件精神以及乐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项目资金单位使用的函》要求,现将原下达给乐昌市农业农村局的乐昌市沿城市周边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中的500万元调整安排给你镇,专项用于北乡镇上从村烟竹、马渡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请贵镇切实履行资金使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加快资金使用。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