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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排2022年珠三角对口帮扶乐昌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珠三角对口帮扶韶关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韶财农〔2022〕37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珠三角对口帮扶乐昌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乐财农〔2022〕53号)文件精神以及乐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用途的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原下达粮食生产种植奖补项目中的856,769元调整安排给你单位,专项用于2021年双季稻增产提质行动有机肥采购项目,请贵单位切实履行资金使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加快资金使用。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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