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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排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韶财农〔2021〕120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原下达给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驻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建设镇域基础设施-2022年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中的30.5万元调整安排给你单位,专项用于乐昌市耕地“进出平衡”种植项目,请贵单位切实履行资金使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加快资金使用。


    乐昌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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