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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乐昌市妇女联合会预算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妇女联合会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市妇联为乐昌市委直属部门没有下属组成部门。市妇联设2个部:办公室、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部署的各项工作,制定本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妇女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对广大妇女进行科学文化知识的培训,全面提市妇女的素质。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重、自强精神。(三)动员和组织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在农村和城填妇女组织开展富有妇女特色的劳动竞赛活动,鼓励广大妇女为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贡献聪明才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向社会各界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宣传先进妇女典型,反映妇女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妇女参与社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五)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考察市辖各镇妇联领导班子。指导下属各级妇联和市的其他妇女组织开展业务工作。(六)密切与外地妇联组织的联系和合作,加强与社会各界妇女联系和妇女统战工作,做好各民主党派、宗教、团体妇组织的联谊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现有在职人员6人,均为财政供养。其中;领导3人,部长1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工作人员1人,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7名。共1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上级妇联部署,重点实施妇女创业行动,妇女维权行动,妇女儿童帮扶行动和基层组织建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工作,组织开展“三八”“六一”等活动。

(四)市妇联负责本级预算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1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25 万元,无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比上年减0.87万元,减幅0.99%,原因是根据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文件精神,压减了办公费等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1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13.25 万元,无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06.8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4,比上年减少0.87万元,原因是根据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文件精神,压减了办公费等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8.6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6.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其中:“三八”系列工作活动经费1万元;“六一”慰问活动经费1万元;贫困母亲春节慰问经费3.4万元;妇女小额贷款工作经费0.5万元;市妇儿工委工作经费0.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2万元。原因是2017年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划拨到车队统一管理分配使用,所以2018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0.8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6万元,包括办公3.1万元、印刷费0.8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无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 乐昌市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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