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乐昌市人大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2018年乐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组成单位共6个:分别是:市人大机关办公室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能是:(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2)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指导镇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3)讨论、决定本市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4)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5)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6)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7)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8)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编制6名,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常委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委主任5名,副主任5名;事业编制2名,后勤服务人员按机关编制10%核定1名、司机1名(含30名老干部一名工作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和机关总编制26名。现有在职人员24人,离退休老干部28人,全部属于财政供给人员。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以全国深化改革为统领,以“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为总要求,以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总目标,切实增强理财稳定性、公平性、均衡性、保障性和层次性,扎实开展增收节支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率先建立符合实际的现代财政制度,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608.23万元,比上年增加308.73万元,103.0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和人大业务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8.23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608.23万元,比上年增加308.73万元,增加103.0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和人大业务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608.2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530.0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7.14%,比上年增加287.79万元,增加118.8%,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和人大业务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5.6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78.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2.86%,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20.94万元,增长36.57%,原因是人大视察调研费、人大代表履职费项目支出增加了和新增人大代表培训费项目支出。其中:2010107项目人大代表履职费41.2万元,2010108项目代表工作5万元, 2010199项目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履职、培训费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3.2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培训0.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5.5万元,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3.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固定资产新增情况: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6台,共计4.17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4件,共计1.16万元;专用设备1台,共计0.2万元;电气设备1台,共计0.9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切实增强理财稳定性、公平性、均衡性、保障性和层次性,扎实开展增收节支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各项工作等,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