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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乐昌市编办预算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编办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乐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昌市编办的主要职能是:一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拟订机构编制有关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市级党政群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群众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镇(街道)机关和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二是负责拟订本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机关和镇(街道)的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指导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三是管理市直机关和镇(街道)机关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机构调整、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分配和调整市直机关、镇(街道)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四是协调市直机关之间、市直机关与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五是负责拟订本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镇(街道)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指导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六是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市直机关和镇(街道)机关的“三定”规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七是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八是承办市委、市政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乐昌编办共有行政编制13名,在职人员1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根据《乐昌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版)》以及上级相关职能下放、取消的文件,对我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及时调整,明确我市政府部门权责事项;二是督促各部门将权责清单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实现全公开。

2、全面完成行政许可标准化系统录入工作并跟进后续相关工作。做好我市行政许可标准化赋码公布工作,全面完成我市行政许可标准化系统工作,并协助市行服中心、市信息中心做好标准化在一门式一网式改革工作中的应用工作。

3、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要求相关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同时,对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清理规范相关中介服务后,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4、抓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法人治理工作。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督促被抽查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循序渐进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公示信息的整改工作;做好事业单位新旧证书档案的衔接与整理及机构群团的档案整理工作;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5、继续稳妥推进控编减编工作。我办将继续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严禁突破机构编制总额和各类专项编制限额,并严格按照“撤一建一、撤多建少、合并组建、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整合现有资源,盘活存量,加强内部挖潜,对职能萎缩、工作任务不足的单位将予以撤并整合并收回一定比例的编制,用于保证重点领域及公共服务领域的用编需求,确保完成编制总量不突破2012年底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减编控编目标。

6、继续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日常管理工作。完善人员信息、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台帐,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及时办理增减员审批手续,确保实名制系统数据实时更新。

7、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按照上级编制部门的工作部署,按计划有序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促进政府工作部门效能进一步提高。

8、继续抓好信访维稳、平安建设暨综治、社会建设、依法治市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3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6.0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3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36.0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26.0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2.66%

(二)项目支出预算9.9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34%。其中: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使用费用项目9.98万元,主要是用于交中央编办域名保护使用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3.6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11.72万元,包括统发工资65.95万元、定额工勤工资6.08万元、节日补贴4.4万元、定额公用经费13万元、定额车编费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费4.86万元、住房维修基金6.55万元、月均奖2.71万元、住房公积金6.1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本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1、深度拓展“放管服”改革,落实政府部门权责,完善“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2、健全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根据省韶的部署,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落实权责清单管理要求,督促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及部门职能调整,适时调整权责清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务授权不可为。3、加快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4、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改革情况以及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更新情况,出台更新我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继续精简、规范行政许可事项,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最新版行政许可目录完善行政许可标准化内容,提高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准确度,形成本级事项目录和标准库,为全面实现网上审批创造条件。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2018年编办部门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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