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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共乐昌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情况说明(20180816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中共乐昌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为市委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的派出机构。内设办公室、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组织股。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规划市直有关单位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和有关企业单位党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3)指导市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单位党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员教育管理费用和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普法教育工作。  

  (4)指导市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党组织做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  

  (5)审批市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单位党组织(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  

  (6)检查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党的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工作;审批本工委管辖范围的总支部、支部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7)指导市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和检查;指导市直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和有关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检查落实情况;定期了解党员和群众对市直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  

  (8)领导市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关企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市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关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按照管理和审批权限、审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分决定。  

  (9)依法负责市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关企业党组织的改选的有关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1)办公室。负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领导市直有关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和检查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市直单位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工作;查处和审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重要案件,按照规定权限审议、决定或取消对党员、干部的处分;受理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工作。  

  (3)组织股。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党组织坚持党的组织制度,健全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发展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了解并反映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负责市直单位各机关党委、总支部、支部班子的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和管理、党员统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党代会和代表选举等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机关党务干部、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行政编制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办公室主任1名,组织股股长1名。现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4人,工勤人员1人,全部属于财政供给人员。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以守土尽责抓党建为核心,以固本强基提质量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为实现乐昌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77.4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4341万元。比上年减4.8159万元,减幅5.9%,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77.4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7.4341 万元。比上年减4.8159万元,减幅5.9%,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72.434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3.5%,比上年减9.8159万元,减幅11.9%,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65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74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5%,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5万元,增长100%,原因是新增项目。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业务。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办公3.55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2.5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7年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以守土尽责抓党建为核心,以固本强基提质量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  (乐昌市直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C:fakepath2018年直属工委部门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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