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度乐昌市 梅田办事处(单位)预算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本单位无预算安排)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本单位无预算安排)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无预算安排)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梅田办事处,主要职能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下设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计划生育办、维稳办5个办公室,坪梅居民区、坪东居民区、坪中居民区、坪西居民区、坪北居民区5个居民区。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定编:公务员28人、工勤人员5人、居民区人员39人。今年实编:公务员27人、工勤人员5人、居民区人员39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88.08万元,比上年增加37.52万元,增幅8.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8.0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488.08万元,比上年增加37.52万元,增幅8.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88.0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488.0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37.52万元,增幅8.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6.0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018年未安排项目支出,2017年也未安排项目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9.98万元,比上年减少2.82万元,减幅6.59%,原因是2017年公用经费按定编30人, 1万元/人年拨入经费;2018年公用经费按实编27人,1万元/人年拨入经费,公务交通补助增加0.18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2.5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福利费0.7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3万元、电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10.98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其中:货物类采购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我单位所有资产都为国有资产,资产总额514.0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68.56万元(现金0.12万元、银行拨款168.44万元)。固定资产345.47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272.82万元、交通运输设备36.93万元、通用设备(办公设备)30.52万元、家具用具(办公家具)5.2万元。2017年资产总额增加12.05万元,其中:货币资金增加7.6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40万元(办公设备)。固定资产增加是由于2017年度新增4.4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低保工作、计生工作、维稳工作、社会事务工作、党建工作、安全生产等工作,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我单位国有资本未参与资本经营。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