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乐昌市云岩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云岩镇人民政府(部门)年决算组成单位共6个,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其中:财政核拨事业单位1个。其中行政机关为云岩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为云岩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队、云岩镇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服务所、云岩镇水务所、云岩镇文化站和云岩镇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制订本镇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系列化建设,强化机关干部作风,增强“双向”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党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4、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的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四化”,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5、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6、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法治镇,建设文明小区,驱邪镇恶,打击犯罪,稳定社会秩序,保一方平安。
7、制订本辖区三个文明建设工作规则,抓好全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工作。
8、管理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统战、侨务、物价、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各项行政工作。
9、制定乡镇企业、村级企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0、组织资源、技术、人才开发,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组织和协调各行各业,为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和推广科学技术成果。
11、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各企业实行监督,保障合作经营和个体经营者照章纳税,守法致富。
12、协调行政区域内各村、各行各业、各经济组织之间,政府同企业之间的关系。
13、指导村民委员会发挥群众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作用。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云岩镇人民政府(部门)总编制人数51人,在职实有人数 44人,其中在编人数44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着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3、努力抓好生态建设,争创生态发展新优势;
4、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5、加强城镇管理,提高城镇化建设水平;
6、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7、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5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8.53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7.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95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948.5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7.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846.1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8.49%,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6.60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80.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17.1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2%,与上年预算相比基本持平,其中:(1)人大事务2万元;(2)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2.7万元;(3)纪检监察事务9.9万元;(4)群众团体事务10万元;(5)其他党建事务支出16万元;(6)教育支出3万元;(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万元;(9)城乡社区支出4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17.6万元,包括办公51.6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3万元、工会费8万元、日常维修费27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1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费用40.9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7.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了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7.1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无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8年3月31日,本单位占有国有资产总额295.61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原值246.83万元;专用设备0.87万元;通用设备原值40.68万元(车辆3万元、电脑设备19.44万元、文印设备9.13万元、空调设备5万元、其他设备4.11万元);图书、档案原值1.4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原值5.7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1、到2018年3月31日为止,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项目支出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税收或减少政府支出;增加民众收入或减轻民众负担。
2.项目支出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对政府建设、社会稳定和发展起到正面作用;给民众带来普惠影响。
3.项目实施要达到的可持续效益,项目的机构、机制(管护、经费投入制度等)有后续保障;项目对社会安全、管理和环境等起到促进作用,带来良性可持续影响。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018年预算公开数据及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