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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圃镇2018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黄圃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乐昌市黄圃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办公室、镇村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决定和命令,依法行政;
    2、负责制订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发展;
    3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发展定位,保护生态环境;
    4
、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建立和完善镇村(居)综合公共服务机构;
    5
、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经济,增加农民群众经济收入,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
    6
、负责本镇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事务,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管理驻镇单位工作;
    7
、执行城镇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抓好城镇日常管理工作,搞好城镇美化、绿化、亮化和卫生工作,组织开展辖区爱国卫生运动;
    8
、指导村庄规划建设,协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
    9
、执行国家各项计划生育政策,抓好本镇辖区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0
、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镇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1
、加强辖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搞好辖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推进基层民主进程;
    12
、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13
、负责本镇重大突发性事件迅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和及时处置,并即时报告上级;
    14
、完成市委、市政府等上级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黄圃镇人民政府年共有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21名。年初实际在职4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14人,聘用人员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突出“三农”位置,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2、抓好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工业经济;
 
   3、完善基础设施,加快中心镇建设;
 
   4、统筹发展社会事业,构建幸福梅花;
 
   5、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54.28万元,比上年增加162.7万元,增幅19%,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服务预算、城居环境整治。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5.08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189.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054.28万元,比上年增162.7万元,增幅19%,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服务预算、城居环境整治。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865.08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189.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865.0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3%,比上年增144.51万元,增幅20%,原因是增加行政运行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9.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9.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45.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89.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7%,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18.2万元,增长11%,原因是增加环卫经费。其中,1、政府日常公用经费17万元,2、三防支出3万元,3、森林防火支出3万元,4、安全生产3万元,5、宣传费用3万元,6、武装经费3万元,7、纪委工作经费20万元,8、妇联工作经费2万元,9、党建经费3万元,10、维稳经费20万元,11、计生经费5万元,12、镇区环卫经费50万元,13、冬修水利3万元,14、办公桌椅购置费10万元,15、政务公开2万元,16通讯费、监控费9万元,17、农业经费6万元,18、工会经费9万元,19、教育支持1万元,20、关心下一代经费3万元,21、计生社会抚养费4.2万元,22、政府清偿债务1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9.2万元,比上年减109.1万元,减幅185%,原因是缩减政府办公经费,增加项目支出。

其中办公7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基层团组织经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0.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2万元,增(减)9%,原因是减少公务车一辆。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无出国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2万元,减9%,原因是减少公务车一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8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xls

  2018年黄圃镇部门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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