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浏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2018年度乐昌市九峰镇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九峰镇预算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镇为乡镇汇总类,预算单位为1个,辖1个行政机构,5个事业机构。

 主要职能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民主,重点强化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20171231日,政府公务员40名、实际配备34人;事业编制25名、实际配备19人;工勤人员编制4名,实际配备4人。总共编制69名,实际配备57人,退休人员2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为主线,开创 “三农”工作新局面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做好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深入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以切实保障民生为根本,力促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打赢扶贫攻坚战;加强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好做强文化工作;办成7件民生实事。

以加强社会管理为抓手,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竭力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强化规矩意识,建设廉洁政府。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331.7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1.7641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比上年增146.1941万元,增幅10.2%,原因是政策自然增资。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331.7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331.7641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2018年收入预算1331.7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2641万元,项目支出263.5万元。

按照对应科目用途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573.1594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支出22.035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支出186.0015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预算支出126.0582万元,

5.农林水预算支出367.5098万元,

6.城乡社区预算支出54万元,

7.教育预算支出3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21.1560万元,比上年增加13.2032万元,增幅4.29%,原因是自然增资。其中办公160.3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34.7万元、会议费8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48.9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8万元、电费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5.8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8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23.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3.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23.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8年本部门未打算新增国有资产。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8年,未定具体预算工作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8部门预算公开.xls

2018年九峰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pdf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