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预算公开
(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 个,是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管理教育经费;检查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统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本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内设机构有2个,分别为教务处和总务处,其中教务处加挂德育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分别为教务处主任1名,教务处副主任2名;总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人员65人,退休人员58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合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
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的公开工作,并指导督促单位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24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9.33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26.33万元。比上年增加152.86万元,增幅13.99%,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预算比上年增加152.8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24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219.3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26.3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245.6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77.24万元,增幅6.61%,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和社会保障预算的正常调增。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5.65万元,比上年增加114.38万元,增幅19.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3.73万元,比上年减少0.41万元,减幅0.36%,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的基本预算减少0.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6.28万元,比上年增加38.89万元,增幅10.30%,原因是社保障经费预算的增加减少38.8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13.73万元,比上年减少0.41万元,减幅0.36%,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的基本预算减少0.41万元;其中办公费50.65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3.3万元、差旅费3.5万元、会议费1.78万元、培训费10万元、接待费4.1万元、日常维修费5万元、工会费9万元、其他费用19.97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4.1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8年暂无政府采购项目。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变动情况。资产总额1162.21万元,占有国有资产的100%,其中:固定资产1162.2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0%,含房屋10366平方米,价值892.21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校园文化建设、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等多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3-2: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补充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