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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预算公开

(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 个,是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管理教育经费;检查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统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本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内设机构有2个,分别为教务处和总务处,其中教务处加挂德育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分别为教务处主任1名,教务处副主任2名;总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人员65人,退休人员58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合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

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的公开工作,并指导督促单位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24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9.33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26.33万元。比上年增加152.86万元,增幅13.99%,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预算比上年增加152.8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24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219.3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26.3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245.6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77.24万元,增幅6.61%,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和社会保障预算的正常调增。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5.65万元,比上年增加114.38万元,增幅19.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3.73万元,比上年减少0.41万元,减幅0.36%,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的基本预算减少0.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6.28万元,比上年增加38.89万元,增幅10.30%,原因是社保障经费预算的增加减少38.8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13.73万元,比上年减少0.41万元,减幅0.36%,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的基本预算减少0.41万元;其中办公费50.65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3.3万元、差旅费3.5万元、会议费1.78万元、培训费10万元、接待费4.1万元、日常维修费5万元、工会费9万元、其他费用19.97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4.1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8年暂无政府采购项目。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变动情况。资产总额1162.21万元,占有国有资产的100%,其中:固定资产1162.2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0%,含房屋10366平方米,价值892.21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校园文化建设、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等多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3-2:乐昌市九峰镇中心小学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补充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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