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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乐昌市第四中学预算补充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第四中学预算(补充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乐昌市第四中学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体卫艺处、团委、工会、总务处等部门,本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主要职能是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培养有良好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上级核批事业编制人数为119人,实际在职111人,退休人员53.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合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做好学校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工作,加大教育信息化、现代化的投入力度;做好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及学历提升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助学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各项助学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72555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55577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元。比上年增加了864300元,增幅5.3%,原因主要是教职工工资福利上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72555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7255577元。比上年增加了864300元,增幅5.3%,原因主要是教职工工资福利上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7255577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了864300元,增幅5.3%,原因主要是教职工工资福利上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25325元,比上年增加了35625元,增幅0.37%,原因主要是教职工工资增城晋升;商品和服务支出2965700元,与上年持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64552元,比上年增加了830552元,增幅21.66%,原因主要是教职工工资福利提高。

(二)项目支出预算0元,预算拨款支出的0%,没有项目拨款。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965700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其中办公费1543350元、水费20000元、电费80000元、邮电费50000元、差旅费80000元、会议费38600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700000元、培训费180000元、公务接待费33750元、专用材料210000元、工会费30000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其他费用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3750元,与上年数无变化。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33750元,其他资金0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375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拨款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固定资产的总体情况资产总额10,385,161元,比上年增加699,436元,增幅7.226%,原因是设备增加。占有国有资产的100%,其中主要固定资产是房屋建筑物。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教育创强目标,实施创强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校园文化建设、教育现化信息化建设等多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3-2: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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