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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乐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乐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韶、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镇级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监督管理一股、监督管理二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和执法监察大队共六个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乐昌市安监局2018年现有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2人。财政供养人员19人(公务员16人,离退休人员1人;工勤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凝心聚力,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57.71万元,比上年增加74.64万元,增幅19.4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的增加,其中,增加公务员4名,专职安全员3名;二是根据人社局和财政精神,调整了公务员工资、住房维修基金等一系列人员经费;三是专职安全员年工资由原来的2.8万元/年调整为3.04万元/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7.71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457.71万元,比上年增加74.64万元,增幅19.4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的增加,其中,增加公务员4名,专职安全员3名;二是根据人社局和财政精神,调整了公务员工资、住房维修基金等一系列人员经费;三是专职安全员年工资由原来的2.8万元/年调整为3.04万元/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7.71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457.7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74.64万元,增幅19.48%,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1万元;其他支出(村镇园区其他安全生产监管专职安全员经费)212.8万元。  

    (二)本年度未做项目支出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5.99万元,比上年增20.95万元,增幅27.92%,原因是:一是人员的增加,相应的办公设备、办公经费的增加;二是安全生产监管的从严要求,导致各项检查督导更加频繁。其中办公经费32.2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3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5万元、电费1.5万元、住房维修基金13.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工会经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非税征收经费0.8万元、其他费用(非煤矿山、危化、工贸专家会诊技术服务采购)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6.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7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5万元,与上年数持平无增减。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计占有国有资产88万元,其中:公务车3台52.73万元,电脑、办公家具等办公设备35.27万元。与上年相比预计增加4万元,增幅4.76%,主要原因是上年底增加公务员4名,须增加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局将继续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目标:力争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无具体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的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乐昌市安监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C:fakepath2018年乐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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