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主要职责
三、收入预算说明
四、支出预算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六、“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
十、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乐昌市大源镇中心学校预算单位共1个,学校内设有办公室、教务室、总务室、财务室、医务室、保安室、语音室、体艺室等功能室,学校主要承担九年义务教育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拟本市教育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人员基本情况。
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9人,退休人员3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合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主要职责。
2018年乐昌市大源镇中心学校部门预算由学校党支部、工会、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及教师代表构成。
部门预算的主要职责: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证完成小学教育教学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3、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实施科学管理。4、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5、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6、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7、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优质发展。8、承办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757.21万元,比上年增加63.09万元,增幅9%,主要原因是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7.2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757.21万元,比上年增加63.09万元,增幅9%,主要原因是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7.2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757.2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8.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6.1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下降了2.79%;其中办公费11.05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公务招待费0.1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根据农村小规模学校的特殊情况,不足一百人的学校按一百人的经费进行核拨。
六、“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15万元,与上年数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额189.89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建筑物九栋,总面积:3184.99㎡,金额:130.58万元;2、通用设备13件,金额9.93万元;3、专用设备6件,金额35.98万元;4、图书档案4件,金额3.6万元;5、家具及动植物12件,金额9.8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我校完成了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
十、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无。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