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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预算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乐昌市林业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开展林业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防治荒漠化等研究工作;承担全市林业生产所需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林业科研、技术开发、科技推广、技术监督、标准化和专利管理等工作;林业生态资源保护与生态恢复技术研究;开展林业科技攻关和新品种、新技术研究,对推广项目进行试验、示范;负责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管理,林业技术人员培训,林业科技宣传,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林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林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工作;承接国家及省级林业项目在本市的试验和推广,承办市林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等。

内设机构有5个,分别为:所长室、财务室、办公室、科研组、生产组。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人数为14人。截至20171231日止,总人数为35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退休人数2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林业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防治荒漠化等研究工作;

2、承担全市林业生产所需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林业科研、技术开发、科技推广、技术监督、标准化和专利管理等工作;林业生态资源保护与生态恢复技术研究;

3、开展林业科技攻关和新品种、新技术研究,对推广项目进行试验、示范;

4、负责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管理,林业技术人员培训,林业科技宣传,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林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林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工作;

5、承接国家及省级林业项目在本市的试验和推广,承办市林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9.37万元,比上年增加6.25万元,减幅6.06%,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37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09.37万元,比上年增加6.25万元,减幅6.06%,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09.37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09.3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6.25万元,减幅6.06%,原因是资标准提升。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4.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5.63%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保持不变。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近两年均无项目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其中办公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保持不变,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账面价值为8.4万元,其中房屋占地面积100平方米,价值1.42万元。为1966年办公住房,现已接近报废故未做折旧处理;其中办公用车1辆,价值6.98万元,主要用于林木运输等。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1、开展林业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防治荒漠化等研究工作;2、承担全市林业生产所需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林业科研、技术开发、科技推广、技术监督、标准化和专利管理等工作;林业生态资源保护与生态恢复技术研究;3、开展林业科技攻关和新品种、新技术研究,对推广项目进行试验、示范;4、负责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管理,林业技术人员培训,林业科技宣传,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林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林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工作等4项工作,实施3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3-2: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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