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乐昌市乐城第二小学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乐昌市乐城第二小学,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素质教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为适龄青少年接受学历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法实施普通小学学历教育;拟订并组织实施学校的长期发展规划、学年度计划和学期计划;负责本校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培养本校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学会生存;建立健全本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机制,保障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内设机构有2个,分别为教务处和总务处,其中教务处加挂德育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分别为教务处主任1名,教务处副主任2名;总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8年全年核定编数为54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实有在职人员48人、离退休人员5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乐昌市财政局的中心工作,合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坚持改革创新,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全口径部门预算管理,推行零基预算分配机制。坚持以提高经 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科学及时安排资金,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8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9.71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3.69万元,增幅5.18%,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公积金和社会保障预算的正常调增。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08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089.71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089.7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了53.69万元,增幅5.18%,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和社会保障预算的正常调增。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0.59 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8.48万元,增幅13.23%,原因是工资的正常晋升;商品和服务支出222.59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0万元,减幅4.3%,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的基本预算减少了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6.5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21万元,增幅1.44%,原因是社保障经费预算的增加5.21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由乐昌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8.76万元,比上年减少110.24万元,减幅48.14%,原因是经费的压缩减少。其中办公费55.4万元、水费3.3万元、电费5.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0.8万元、日常维修费20万元、会议费1.4万元、福利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培训费14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工会费8.63万元,其他费用0.23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3.6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压减“三公”经费预算。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3.6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全部用于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添置维修维护等,全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665.96万元,包含房屋336.8万元、通用设备180.83万元、专用设备82.43万元、图书档案15.77万元、家具用具50.13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确保乐城街道教育创强复评验收,完成校舍维修改造、校园文化建设、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等多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