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乐昌市秀水镇中心学校预算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内设部门有:校长室、副校长室、总务处、教务处、政教处、财会室;主要职能是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教书育人。
(二)人员构成情况。
财政供养人数172人,在职人员123人,实际在岗110人,15人人事关系在我单位,工作在其他单位,2人人事关系在其他单位,工作在我单位,退休49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合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970.23万元,比上年增135.77万元,增(减)幅6.89%,主要原因是住房维修金发放标准提高,公积金提高标准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0.23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970.23万元,比上年增135.77万元,增幅6.89%,主要原因是住房维修金发放标准提高,公积金提高标准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970.2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970.2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135.77万元,增幅6.89%,原因是住房维修金发放标准提高,公积金提高标准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0.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4.51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490.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230.00万元,增长53.06%,原因是项目增多,尤其是教师周转房的建设。其中:乐昌市秀水镇中心学校教师周转房(新建)200万元,主要用于教师交流住房的周转,为教师交流做准备;乐昌市秀水镇中心学校教师家属楼维修60万元,原因:教师家属楼使用年限已久,线路和排水管道以陈年老旧,存在安全隐患;乐昌市秀水镇中心学校(小学部)朔胶跑道(新建)60万元,原因:小学部跑道仍是水泥跑道不符合国家标准,也不利于学生运动;乐昌市秀水镇中心学校校园文化建设60万元,说明: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提高学校的文化氛围,为学校营造更好的育人环境;乐昌市秀水镇芳塘小学教学楼加固50万元,说明:芳塘小学教学楼使用年限较久,需要加固;乐昌市秀水镇中心学校物业管理45万元,说明:加强学校后勤管理,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乐昌市秀水镇楼下铭源希望小学围墙拆除重建15万元,说明:楼下铭源希望小学围墙已经破旧,多处开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05.69万元,比上年增1.41万元,增幅0.46%。其中办公72.4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8.28万元、维修费80万、培训费30万、公务接待费3.02万、专用材料费3万、工会经费5万、其他商品服务费76.9万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3.02万元,与上年数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2万元,与上年数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1610.03万元,房屋及建筑物1276.98万元,专用设备98.98万元,通用设备113.23万元,图书、档案11.78万元、其他109.03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8年,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