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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乐昌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2018年度乐昌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局是行政机关(一个机构),正科级单位,根据“三定方案”的规定,内设5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环境规划与法规宣教股、监督管理股、人事股、环境应急与监察股(环境监察分局)。主要职能是负责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本辖区环境的监督与管理;征收与管理排污费;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环境信访调查处理;实施行政处罚等职能下属事业单位3个,其中:乐昌市环境监测站,正股级,经费来源是财政核拨。主要职能是本辖区的环境进行监测;广东省地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坪石子站,正股级,经费来源是财政核拨。主要负责湖南省过境河流水质监测工作;乐昌环境信息中心,正股级,经费来源是财政核拨。主要负责我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与提供环境信息服务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行政编13个,实有人数11人,未满员,行政参公管理编11个,实有人数8人,未满员,事业编29个,实有人数26人,未满员、离退休15人,属财政供给。工勤人员按编制改革要求没编,但实有人数1人,属财政拨款,另临时工10人的工资等费用在财政拨入单位的工作经费中列资。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完善“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全面推进市、镇、村行政服务体制改革,通过整合各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建设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梳理进驻实体大厅及网上办事大厅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建立“受审分离”办理模式,对机构人员、窗口设备、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等实行标准化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式、一网式”办理。

2.全面加快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借鉴广州、东莞等市在项目审批的经验做法,制度出台加快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方案,实施 “一门受理”。综合受理窗口按照《乐昌市市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阶段或环节,负责受理建设项目各项审批事项的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初审。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作出准予受理书面决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相关补正要求,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实现“项目直接落地”。推行行政审批“预介入”制度,压减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和会审商会。

3.加强力度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府数据信息公开,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互联网、现代通信等技术,继续深入做好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力求实效,不断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进一步做好党建和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组织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千方百计加大帮扶力度,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通过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施策、精准管理;通过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强化产业扶贫措施、强化扶贫资金利用,真正使扶贫困户脱贫,使集体经济有效大幅度增长。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41.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1.36万元,比上年629.32万元增412.04万元,增幅65.47%,原因是调增工资增加项目资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041.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041.36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557.1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3.5%,比上年499.32万元增57.84万元,增幅11.58%,原因是调增工资。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6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484.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6.5%,与上年130万元预算相比,增长354.2万元,原因是新增项目。其中:001项目购买环境检测服务120万元(主要用途是购买环境检测服务、这是新增项目);002项目空气自动站、三溪子站、坪石子站运行费30万元(主要用途是三个自动站的日常运行开支、与上年持平不变);003项目空气自动站备机91万元(主要用途是购买空气自动站备用监测机器,这是新增项目);004项目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前期编制工作经费45万元(主要用途是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前期编制工作经费,这是新增项目);005项目土壤污染防治经费30万元(主要用途是土壤污染防治经费,这是新增项目),006项目环境监测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工作开支、与上年持平不变)007项目非税征收经费26.2万元(主要用途是征收排污费的工作经费,但2018年1月此项工作按环保法规定纳入地税局工作范围内,此项支出应为零);008项目环保宣传费2万元(主要用途是环保宣传经费,这是新增项目);009项目污染普查经费40万元(主要用是途污染普查工作经费,这是新增项目)。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7.5万元,比上年增(减)4万元,减幅9.6%,原因是核对编制时的误差,导致公用经费减少,会调整到和上年一致。其中办公6万元、印刷费4.5万元、邮电费8万元、会议费2万元、日常维修费4.5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5万元、电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45.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3.7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因为无法预计采购项目内容。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总额7362658.4元)、分布构成(土地:1374561.93元,与上年一样;通用设备类:4303355.47元,比上年增加了97600元;专用设备类:1623516元,比上年增加了610650元;家具用具类:61225元,比上年增加了17390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购买环境检测服务、空气自动站备机、土壤污染防、污染普查等11项工作,实施11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8环保预算公开表.xls

  2018年环保局部门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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