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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乐昌市沙坪镇中心小学部门预算(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乐昌市沙坪镇中心小学,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拟本市教育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内设机构有教务处、总务处。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118人,其中事业人员118人,定额工勤人员0人,长期聘用人员20人,退休人员4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合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做好学校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工作,加大教育信息化、现代化的投入力度;做好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及学历提升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助学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各项助学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75785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78570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301562元,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预算(教育创强、薄弱学校改造、农村校舍维修改造等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了2301562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75785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7578570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7578570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64851元,占基本支出的67.5%;商品和服务支出1671000元,占基本支出的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42719元,占基本支出的22.99%。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71000元。与上年增加68250元,增加4.2%,主要原因是增加教师培训费及办公费等费用,其中办公674500元、印刷费12000元、邮电费45000元、差旅费150000元、会议费38000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100000元、专用材料20000元、一般设备购置费20000元、办公用房水费10000元、电费15000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30000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00元、手续费5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32200元、工会经费100000元、劳务费100000元、教师培训费1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66500元,完成预算66500元,完成100%,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预算。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66500元,其他资金0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00元,公务接待支出3220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本单位2016年12月财务帐国有资产总额为14113599元, 2017年增加国有资产2761394元。2017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额为16874993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教育创强目标,实施创强学校新建教学楼、校舍维修改造、校园文化建设、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等多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3-2: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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