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乐昌市两江镇中心学校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正副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党团队工委会等办公部门。乐昌市三溪镇中心学校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是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主要职能是实施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扎实的学习基础、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人数68人,在职人数61人,长期聘用人员10人,退休人数4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合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做好学校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工作,加大教育信息化、现代化的投入力度;做好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及学历提升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助学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各项助学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78.94万元,比上年减少112.62万元,减幅9.45%,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的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8.94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78.94万元,比上年减少112.62万元,增幅9.45%,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的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8.94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078.9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6.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08%;商品和服务支出121.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0.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61%。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1.7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7万元,增加了7.84%。其中办公费23.2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4.36万元、邮电费0.41万元、差旅费3.1万元、维修(护)费85.46万元、会议费2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其他商品人服务支出0.0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6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资产总额1189.57万元,占有国有资产的100%,其中:固定资产1153.2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7.36%,含房屋18981平方米价值893.6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其他固定资产36.35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他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76.92万,主要是固定资产资产比上年增加了61.42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教育创强复评目标,实施创强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校园文化建设、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等多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乐昌市两江镇中心学校2018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xls.xls